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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嘉合商标专利代理事务所
联系人:张先生 先生 (业务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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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667805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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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专*申请 专*局批准授权专*中心-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要求。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积极效果。
因此,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前要注意技术保密,不要召开技术交流会、技术或产品鉴定会,参加展览会和展销会,更不要在出版物上发表或出售发明创造的产品,以避免过早公开技术内容,丧失新颖性。此外,在申请专利时,要查阅有关专利文件和其它技术资料。对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三性”要求进行具体判断。只有在发明创造符合“三性”要求时,才具备申请专利的条件。
但是,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交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上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二、与我所签定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专利代理委托书,并交付申请费用。
① 费用收至取得授权通知书;
② 费用包括申请阶段官费、代理费、杂费;
③ 授权后的证书费、年费申请人自理。
地 址:浙江省宁海县中山中路85号303(工商银行楼上)
电话.传真:0574-25568490
手 机:18667805353
客服qq:28130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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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www.0574z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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